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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019-03-25 18:58   审核人: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治》课是依据大学生成长成才规律,综合运用相关学科知识,教育、引导大学生的课程,其授课对象是每年秋季学期入学的大一新生,课程开设在第一学年的第一学期。这可以帮助大学生尽快适应大学生活,了解大学的目的和意义,做好大学生涯规划,进而帮助大学生成长成才。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治》课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线,依据大学生成长成才规律,综合运用相关学科知识,教育、引导大学生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修养的一门思想政治理论必修课程。它既有思想性、理论性、也更具有较强的实践性特点,是一门综合性基础学科。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治》课的主要任务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综合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以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教育为基本内容,在理论与实际的结合上,对当代大学生面临和关心的实际问题予以科学的有说服力的回答,以帮助大学生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为逐渐成为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接班人打下坚实的基础。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治》课与其他课程的关系中需要重点关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治》课与高校其他三门思想政治理论课(即《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之间的关系。这四门课程在课程设置上各有侧重,结构合理、功能互补,“原理”课侧重于开展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教育;“概论”课侧重于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以及科学发展观教育;“纲要”课侧重于开展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历史教育;而“基础”课则在前三门课的基础上,联系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联系大学生的思想实际,立足于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以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所以,这四门课的关系是,以“原理”为基础,以“概论”为重点,以“纲要”为主线,以“基础”为落脚点,构成了整体性与层次性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主观与客观相结合的课程体系。

本课程以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主线,以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为核心来展开教学。引导大学生完善四种认识(认识社会、高校、职业和自己),学会四种技能(如何学习、如何做人、如何做事和如何交往),帮助学生了解时代对他们在思想、政治、道德、法制观念和心理素质方面的要求,使其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根据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教务处制定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各专业对学生的业务培养要求,《思想道德修养与法治》课主要在学生的人文社会科学素养方面对学生进行培养,给予支撑,培养学生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基本的法律思维和意识、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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